第334章 收回资产



“陆总凭什么认为我会把这些东西归还给你?”杀人蜂还在垂死挣扎,“你可别忘了,当初这里是你签了协议,亲手让给我的!”

“是有协议,只是你有仔细看过吗?”

杀人蜂愣住了,当时接手产业的时候十分容易,自然没有仔细看协议的必要。

毕竟陆氏这些企业除了在资产划分上纠结了段时间,其它方面压根没有多牵扯,让胡氏接手的轻而易举。

刘助理赶忙从手机上调出了电子版的协议:“胡爷,您看看。”

“看什么看,这会儿看有什么用!”姓胡的把怒气都发泄在了身边人的身上,拿着皮包用力砸在助理身上。

刘助理低着头不敢多说话,只能唯唯诺诺的站在旁边。

陆夜寒轻蔑的瞥去,果然,狗改不了吃屎。

胡氏至今也算是翻身了,但杀人蜂哪怕换了身份,还是不懂最重要的道理——用人。

用人是企业最重要的环节,若是只会欺负压榨下属,那企业是永远不可能发展起来的。

“陆总,有话直说吧,没必要拐弯抹角的,陆氏的法务厉害,但我胡氏也不是吃素的。”

陆夜寒把这番话当成耳边风,不屑的笑道:“走法律?你认为胡氏有资格和我走到这一步吗?”

“什么意思?”宁梦儿急了,新找的金主难道又是纸老虎?

宁星蔓见这位好妹妹沉不住气,更加好笑:“你别急,胡氏即便是没有拿到陆氏的资产,也不至于养不起你,别担心,找你当个情人绰绰有余。”

心机女按捺不住了:“你胡说些什么!”

“胡说?那你和他是清白的关系咯?”宁星蔓挑起眉头,“这年代男女间清白的关系,莫不是‌­‍父­‍女­​?唉呀,宁家收养你的时候还不清楚这层关系呢,真复杂啊。”

“你,你!”宁梦儿气急又没有言语能反驳。她和杀人蜂的关系本也不清白,但卖.肉的关系谁能说出口?

杀人蜂怒斥着拉过身旁的心机女:“闭嘴,少说几句!”

“胡哥哥……”宁梦儿顿时转变为撒娇的语气,“姐姐说咱俩呢,你总得为梦儿说说话吧。”

“无话可说。”杀人蜂只惦记着唾手可得的陆氏资产,明明当时都掌控在了手中,为什么现在又要吐出去?

吃进去容易,想让他吐出去,不可能。

“陆总,既然你不愿意承认,那咱们还是走法律程序吧。”

“好。”陆大总裁猜到对方会这么说,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过来吧。”

不到两分钟,陆氏的法务来到现场。

“陆总,文件都带来了。”

“好。”陆夜寒指了指姓胡的,“和他交接。”

“是。”

法务们干净利索,拿出文件开始工作。

宁星蔓站在旁边看着这份热闹,心头发热,难不成陆大总裁真的能把资产全都要回来?

陆氏的半数资产都交出去这么久了,要回来能完好无缺吗?

又或者说,胡氏难道之前都没有进行转移?

但很快,她的顾虑全都打消了,法务工作人员表达的很是清楚。

“胡先生,您于特殊情况下,和陆总签订了合同,且不说当时陆总处于被胁迫的状态下,但说这份协议,也到了期限。”

“期限?”姓胡的瞪大了眼,“转让协议有什么期限!”

“您还是要看看清楚的,陆总当时转让给您的,是短期内的经营权,而不是所有权。”法务严肃开口,“不知道您的文化水平能够理解到什么地步,如果了解的不到位,可以说出来,我们为您解惑。”

“看不起谁呢?!”宁梦儿声音尖锐。

“闭嘴!”杀人蜂心头发慌,拉住了身旁的女人,“少说几句,这里还轮不到你说话。”

“胡哥哥,人家是看不得你吃亏啊。”

“你少说几句我就不会吃亏了。”

“这……”

心机女被迫闭上了嘴,瞪着眼睛看向宁星蔓。

凭什么!

那贱人在陆大总裁身边总是有话语权的,而她无论在哪里,都不配说话!

难道宁家的养女和亲生女儿差别这么大吗?

宁星蔓回看过去,目光中的意思很明显:差别从来不在身份,而在人品。

法务仍在讲述:“当时陆总将本季度的经营权交给了您,但因为所有权不在您,现在到了归还期,麻烦您办理一下转让手续,否则后面的经营权需要收费了。”

“收费?”杀人蜂笑出了声,“好啊,那你说出来,让我看看,如果想拥有陆氏的经营权需要多少钱。”

如果用钱可以打陆夜寒的脸,他也是乐意的。

宁星蔓在旁边有些担忧,如果姓胡的真的打算用钱来得到经营权,意味着陆氏还要失去这些产业很长时间。

法务面带自信的笑容:“这点陆总提起过了,陆氏半数资产的经营权续约额为您写在了新的合同上,您看看是否要签订。”

杀人蜂狂妄的拿了过来,胡氏不缺钱!

可他打开后目光骤变:“八百个亿?!”

“是的,根据陆氏的资产评估,半数的资产经营权也是要这么多的,如果您有兴趣,或者您的朋友有兴趣,都可以支付后签订协议。”

“你!”胡.海峰急的跳脚,走向陆夜寒,伸出手指后又缩了回来,“你厉害!”

“你感兴趣的话,大可以拿去玩,陆氏不缺这点资产。”陆夜寒早早计划好了所有,说完后示意法务继续开口。

“胡先生。”法务依旧带着得体的笑容,把陆氏的格局展现出来,“如果您不打算继续续约的话,配合我们完成交接工作后,麻烦支付一下近期亏损的部分。”

“什么?”

“您可能没有留意,协议上有给您批注过,在您的经营期间,盈利和陆氏五五分成,亏损部分有您承担,因为您的不力经营,期间并没有多少盈利,只有亏损,您还是需要承担的。”

杀人蜂不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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