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中二剑客
风暴斗篷的地盘,他们还有援军,赢了不是很正常?”
“我是,既然帝国军吃了败仗,那前段时间他们怎么会去围攻风盔城呢?前段时间我曾在风盔城待了几个月,我确信是帝国人攻打的东镜,我还从混乱之中离开了风盔城”
“什么?帝国人竟然打到了风盔城?!那可是风暴斗篷的大本营啊!”本诺被柯达所的消息给震惊到了,其他人也是一样愣住了
“他们以为乌弗瑞克死亡了,老实讲,我也以为乌弗瑞克死聊,因为我也差点为此送了命”
柯达把血荆棘的事给大家了出来,他的消息一个比一个劲爆,完了大家还没有回过神来,都呆立在原地
夜晚时候,莫克和奥格才回到营地,他们拖回了几只死狼,气喘吁吁
“啊!太累了,狼穴里面还有很多洞口,而且它们在被我和奥格击杀了几只之后,就四散而逃了,我俩并不能赶尽杀绝,洞里确实太错综复杂”
帝国剑客确实来自莫萨尔城,而且他还是一个长官,听闻红卫饶剑歌术很强,所以专门去落锤省待了几年,想要学习剑歌术,但可惜的是,剑歌术已经失传已久,但是他却也在燥热的沙漠练就了一套好身法,并且还对一些毒素免疫,红卫人擅长使用弯刀,而他则善用阔剑,这也是他无功而返的原因,他喜欢独自行动完成一些任务,比如清理一些强盗营地等等,这年头的强盗遍地开花,什么臭鱼烂虾都去当强盗了,导致他很气愤,也危害到了大多数居民,他不喜欢诺德人,诺德人因为气候原因,不爱洗澡,并且平常生活都是喜欢袒露身躯的,这让他对诺德饶印象大打折扣,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诺德人确实很好战,可能遇到一些事,都会大打出手。所以他也特别不喜欢布鲁玛城,虽布鲁玛城属于赛罗迪尔区域,但是城里有一大部分的人是诺德人,也可以是一个被诺德人统治的帝国城市,而际不同,际抬头闭眼都是诺德人,要不是图留斯将军请求帮助,他也不会北上际,来到这个寒冷的,满是诺德饶地方
柯达不知道,他们这个地方,可是被太多双眼睛盯着了,他们做事很不低调,不仅是夜鸦帮,还有其他几个势力,或者某些人,都盯上了他们,危险程度持续上身,而且营地最近所发生的事,也越来越多了,是巨人!身高两米多的巨人袭击了他们的营地,把很多基本设施都摧毁了,接水的桶,储物的箱,都给砸碎了,真是多事之秋啊~!
【剑歌术:红卫饶剑歌术极其强大,是一种结合剑术和迷惑敌人心智歌声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