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晶核啊晶核
大本营去猎杀尸王。
在鹰城附近,凌云还真的发现了几个小型尸群。凌云随即花了几天时间,把这几个尸群尽数扫荡。就在凌云准备继续大展拳脚的时候,铺天盖地的活尸忽然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而带头的,竟然是一头四级尸王!
望着密密麻麻黑压压不见尽头的尸群,凌云没命一样逃跑。而且他不敢原路返回,生恐尸群会一直追着不放,给荆北带来灭顶之灾。
他一头扎向西边的山区,绕了老大一个圈子,连用了两次恢复技能,这才终于摆脱尸群的追杀。只不过凌云看起来就有些凄惨了。鞋子自不必说,早就没了,衣服也变得丝丝缕缕。远远看去,除却一双犀利的眼神,凌大魔王和叫花子也差不了多少。
天可怜见,在一个叫马坪的山区小镇附近,凌云终于中奖一样碰到了一头硕大的兔子,而且是三级的,土兔。
这只一种土系的变异兽,最喜欢刨土,啃食植物的根茎。
这种变异兽基本上没什么攻击力,唯一有威胁的就是一双可抓裂山石的前爪,不过对凌云来说基本没有什么威胁。即便如此,猎杀的过程也艰辛了些。
当凌云终于干掉这头大兔子的时候,自己的脸上除了眼睛鼻子嘴,其他的地方尽是厚厚的灰尘。为什么?没听说过兔子会打洞吗?
出去了数日,仅仅搞回来一枚三级晶核,肖大小姐当然怒不可遏。
就在肖大小姐准备开始向凌云施展狮吼功的时候,凌大魔王满脸谄媚的献上一块数十斤散发着诱人香味的烤兔肉。
肖大小姐随即一把夺过去,一边吃着,一边含混不清的道:“你别想用一块兔子肉就把老娘打发了!咱们的事儿还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