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明朝的灭亡2
居正所没产,及江都至太平沿江荻洲杂税,并四川盐井榷茶银以自益……又请淮盐千三百引,设店洛阳与民市”,不仅如此,福王朱常洵还与民争利、垄断了河南多地的盐业买卖,禁止别人售盐:“禁非王肆所出不得鬻”。
福王朱常洵并非个案,在大量皇族与民争利、垄断盐业等各行各业买卖的同时,则是导致明朝政府的盐税等各路税收却收不上来,在民怨沸腾同时,明朝财政收入也因此日益窘迫,以致军事开支也受到影响,“边饷由此绌”,由此导致只能加重对普通民众的盘剥来解决问题,由此又促进了王朝的衰亡。
到了明朝中后期,在皇族日益垄断土地同时,各地王爷还经常向皇帝哭穷、索求各种特权:在河南开封,周王拥有当地的税课权,潞王则占有河泊所26处;
在山西潞城县,清源王占有商税;山西屯留县商税,则被皇帝赐给了辽山王;另外平遥王甚至以家口太多、生活紧张为由,申请到了山西黎城县一年的商税。
而放眼当时海内,福王朱常洵“珠玉货赂山积”,陕西的秦王则“拥赀数百万”,在山西的代王,更是拥有房屋1060所。
为了供养剧烈膨胀的朱明皇族,到了晚明时期,明朝境内民众甚至已经到了“废箸、鬻舍、捐妻,以供王国之禄”的地步。
但即使如此,朱元璋的子孙还是不满意,他们甚至公然成为各地恶势力的代表。
作为驻扎各地的藩王,当时,代王府的辅国将军,仅仅因为当地县令秉公执法处罚他的仆人,就对当地县令大打出手;在山西,河东王更是经常殴打地方官员,“挟奏有司,擅入府县,凌辱殴置,习以为常”。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福建宁化王府的管家,甚至因为“求索禄粮不遂”,公然殴打当地的封疆大吏、从二品的左布政使刘望之。
由于作为皇族成员享有司法特权、有罪时“罚而不刑”,因此朱元璋的子孙也在各地为非作歹:嘉靖五年(1526年),山西汾阳庆成王府的辅国将军,甚至与盗匪公然勾结;另外山西襄垣王府的辅国中尉、浙江昌化王府的辅国中尉,甚至“私出禁城为盗”,公然杀人抢劫。
在湖南武冈,山民王朱企礼则“前后夺民妻女无算”;在河南禹州,徽王朱载伦甚至“有美女子过府,掠入与淫,女幼不敢接,即大怒,投以与虎”。
到了明朝中后期,朱元璋的皇族子孙,许多人已沦落成为地方恶势力的代表,成为各地的巨患大害。
因此可以说,明朝的灭亡,也与明朝的宗室政策,以及宗室侵蚀国家财政并掳掠侵害民间,有着深刻的关联。明朝宗室在维系所谓朱家江山的同时,最终也反噬了整个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