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之一)

其他股东的股份,也就是两边的股东都握有很大的权利,就算陆竞宸和薛慕声交情再怎么好,开股东会时,薛慕声纵然再怎么支持两边的合作案,只要另外两位持相反意见,他就输了。

很不巧的,吴婉馨的百分之十的股份,是握有百分之三十股份的其中一位股东向其他另外一位股东收购而来,也就是吴婉馨和那位股东佔了百分之四十的股份,另一位则是从百分之三十转为百分之二十,其馀仍是百分之十。

那位向他人收购股分的股东认养了吴婉馨作为乾女儿,所以吴婉馨百分之十的股分实际上的权利却是百分之四十,麻烦的在于,她的乾爹知道吴婉馨在追求他,亦有意推波助澜,虽然不是直说相亲,但老人家将他约出来时总会带着吴婉馨,话题也很少在公司的企划案上面,但只要他有拒绝的意思,就会以自己百分之四十的股分作为要胁,一旦撕破脸,对双方都是极大的损失。

约出去谈话的时候,陆竞宸会交代言唯曦做别的事,特意支开不让两人见面,但和吴婉馨见面也是一种折磨,陆竞宸完全不知道她有哪一点值得他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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